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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晚報訊針對領導幹部上班點卯、下班走人,浮在面上、遙控指揮,無視規定、公車私用等“走讀”問題,成都日前印發文件整治。
  文件要求,各區(市)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堅持住在當地;區(市)縣委政府負責人因出差、出訪、學習離開成都市,以及離崗休假、因私離開成都市,應按程序履行報告和請銷假手續。
  文件指出,區(市)縣委書記、區(市)縣長、副書記原則上不能同時全部離開本區(市)縣(參加市委、市政府或全市性重要會議活動除外),確需同時外出的,應在報備中說明情況。
  落實領導幹部帶班、值班制度。《意見》明確,各區(市)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輪流帶班或者值班,值班領導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崗位,帶班領導不得擅自離開成都市,並隨時保持通訊暢通,確保第一時間處理公務。
  文件還對領導幹部部分公車私用、居住地等情況進行了規範。
  文/綜合《成都晚報》報道  (原標題:渝規定 政府負責人出城應請假 同時要求隨時保證通訊暢通 領導應住在當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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